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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循环利用废包装桶10000吨及含油废金属2000吨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征询公众意见公示公告
发布时间:2021-12-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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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根据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713号)、《政府投资条例》(国务院令712号)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浙委办发[2019]53号)等文件精神,我公司受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对《年循环利用废包装桶10000吨及含油废金属2000吨项目》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工作,现将项目有关公示公告公布如下,征求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   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      本项目选址于台州市路桥金属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3号。项目分二期实施,分别为废包装桶及含油废金属处置一期工程(年收集处置废包装桶6000吨、含油废金属2000吨)项目)、废包装桶处置二期工程(年收集处置废包装桶4000吨)项目。一期工程运行后生产规模为年收集处置废包装桶6000吨、含油废金属2000吨,形成副产品废铁约4120t/a、塑料再生制品(拟设组合式塑料托盘或塑料工具箱柜)约4171t/a;二期工程运行后生产规模为年收集处置废包装桶4000吨,形成副产品废铁约2377t/a、塑料再生制品(拟设塑料工具箱柜)约1319t/a;整体项目建成投产后,生产规模为年循环利用废包装桶10000吨及含油废金属2000吨,最终形成副产品废铁约6497t/a、塑料再生制品(拟设塑料工具箱柜)约5490t/a。

      二、征求公众意见内容

      1、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经济、环境及社会的影响;

      2、项目的实施对自身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;

      3、对项目实施的态度;

      4、其他意见和建议。

      三、评估单位及评估主体联系方式

      评估单位: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地址: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元城大厦1102-1

      联系人1:徐毅晓 电话:0575-88031437 邮编:312000

      电子邮箱:zjzhwp@163.com

      评估主体:台州金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地址: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属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3号

      联系人:陈宇航 联系方式:15967620026 邮编:318050

      电子邮箱:cyh510@163.com

      四、公示说明

      1.本次公众意见征求可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、来信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联系;

      2.公众对本项目实施有关的社会风险意见或建议,可自本公示公告之日起7日内(公示有效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-2021年12月11日),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。

发布单位:浙江正和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

发布日期:二0二一年十二月五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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